托收指示书的主要内容有()
更新时间:2024-04-25 18:57:56 A、议付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CD
暂无解析
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成员国之间实行交易,若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,只要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了原来少交的货物,则在任何情况下,买方都无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。
采用信用证方式的,按L/C要求办,若没有具体要求时,发票的抬头应做成()
我国生产的出口商品,在采用定牌出口时,一般不需注明“中国制造”的字样。
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表示方法,发票、产地证、海关发票等单据的这两部分内容的表达方法较简单,一般按()
在FOB、CFR和CIF之后加注的港口名称有的是装运港,有的是目的港,但其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