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,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,不得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。
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,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,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。
在年度考核中,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职。
录用公务员,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,并有相应的职务空缺。
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,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,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