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“以血还血,以眼还眼。以牙还牙。”()
错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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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个或不同的犯罪目的,一种犯罪目的也可以同时为多种犯罪动机所推动。()
犯罪客体即是刑法所保护的利益。
如果某种行为符合犯罪构成,就表明该行为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。
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,都是防卫过当。
对事后防卫,应按故意犯罪处理。()